工作環(huán)境及條件
(1)起重機的電源為三相交流(三相四線制),頻率為50Hz/60Hz,電壓≤1000V(根據(jù)需要也可為3kV、6kV或10kV)。供電系統(tǒng)在起重機饋電線接人處的電壓波動不應超過額定電壓的±10%。
(2)起重機運行的軌道安裝應符合GB/T級公差要求。
起重機運行軌道的接地電阻值不應大于4Ω。
起重機安裝使用地點的海拔不超過1000m(超過1000m時應按GB 755的規(guī)定對電動機進行容量校核,超過2000m時應對電器件進行容量校核)。
(3)吊運物品對起重機吊鉤部位的輻射熱溫度不超過300℃。
(4)起重機在室內工作時的氣候條件:
環(huán)境溫度不超過+40℃,在24h內的平均溫度不超過+35℃;
環(huán)境溫度不低于一5℃;在+40℃的溫度下相對濕度不超過50%。
(5)起重機在室外工作時的氣候條件:
環(huán)境溫度不超過+40℃,在24h內的平均溫度不超過+35℃,環(huán)境溫度不低于一20℃。環(huán)境溫度不超過+25℃時的相對濕度允許暫時高達100%。
(6)工作風壓不應大于:內陸150Pa(相當于5級風),沿海250Pa(相當于6級風);非工作狀態(tài)的大風壓:一般為800Pa(相當于10級風),也可另行約定。